中心供氧管道安装:手术部医用气体系统检验要求
2025-09-10 13:22:06
中心供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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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种成品应有产品合格证。材料应有质量证明文件。
(2).已完成工序中须作试验和检验的项目应有检验合格记录。
(3).管道材料和规格应符合图纸要求或高于图纸要求。
(4).系统应安装完整、连接应规范可靠。例如导管穿墙或穿过地板时应敷设在套管内(但管子的焊缝和接头不允许进入套管内);管道支承间距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5).管道应无超过规定的机械损伤和严重的锈蚀,不允许有明显的压扁。
(6).管道与燃气管、腐蚀性气体管的间距应大于1.5 m且有隔离措施;与电线管道的平行距离应大于0.5m,交叉距离应大于0.3m,否则应做绝缘防护。
(7).各系统的金属总管和支管、二级稳压箱的出口处、进入手术室的金属管道、气体汇流排等都应静电接地。
(8).嵌壁终端箱应暗装,但面盘应与墙面齐平。其底边离地高度为1~1.2m。
(9).吊塔及嵌壁终端箱上的气体插座品种和数量应符合图纸要求。
(10).将各种气体插头及氧气湿化器插头一一插入各使用终端。气体插头的插拔应灵活性;插头与插座的结合应气密;同种插头应有互换性;不同气种的插头与插座应不能误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