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中心供氧真空吸引气体供应压力要求
2020-08-11 17:18:59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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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用于氧气、富氧空气、氧化亚氮、医用空气、二氧化碳和氧气/氧化亚氮的混合气体(50%/50%按体积比)的终端时,在医用气体供应压力在320kPa~600kPa范围内,应能工作并满足本部分的要求;
2、当用于氧气、富氧空气、氧化亚氮、医用空气、二氧化碳和氧气/氧化亚氮的混合气体(50%/50%按体积比)的终端时,在承受1200kPa的进气压力时,不应产生危害;
3、当用于氧气、富氧空气、氧化亚氮、医用空气、二氧化碳和氧气/氧化亚氮的混合气体(50%/50%按体积比)的终端时,在承受1200kPa的进气压力5min后,应满足上述第一条的要求;
4、当用于驱动手术器械的氮气或空气的终端,在医用气体供应560kPa~1200kPa的压力范围内,应能工作并满足本部分的要求;
5、当用于驱动手术器械的氮气或空气的终端,在承受2400kPa的进气压力时,不应产生危害。
6、当用于驱动手术器械的氮气或空气的终端,在承受2400kPa的进气压力5min后,应满足上述第四条的要求。
7、用于真空的终端,在真空供应10kPa~60kPa的绝对压力范围内,应能工作并满足本部分的要求。
8、用于真空的终端,在其底座承受500kPa试验压力时,不应产生危害;
9、用于真空的终端,在其底座承受500kPa试验压力5min后,应满足上述第7条中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