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供氧管道安装:氢气生产及设备
1. 氢气站应设置高度 2m 上述实体墙,并应有严格的门卫制度。墙体与站内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站内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距离。 5m。
2. 氢气站严禁烟花,制氢室不得放置易燃易爆或油品。周围必须设置明显的“严禁烟花”警示标志。不得穿钉鞋、化纤或其他产生静电的衣服、帽子进入生产现场,使用氢气。
3. 氢气站厂房避雷针与自然排气管口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 1.5m,机械排气管口与机械排气管口的水平距离不小于 3.0m,放散管与放散管的距离不得小于 5.0m。避雷针应高于保护范围的管口 1.0m 上述,氢气管道进出建筑物必须接地,接地电阻应符合要求。
4. 氢气站所有电器必须符合要求 GB50058 要求。并有良好的绝缘保护。
5. 电解槽内极片之间的绝缘电阻应大于 1KΩ,电解槽的极间电压应每天至少测量一次,并符合有关规定。站内不得悬挂临时电线。
6. 制氢设备、管道、容器上的安全水封、阻燃器等安全装置应完好、灵敏、可靠,并定期检查。氢洗涤器出口、湿式氢储罐出口和进口应设置水封。
7. 应采用灵敏可靠的自动控制系统,保持氢、氧分离器和洗涤器的压力平衡,最大压差不得超过规定值。
8. 制氢系统开车前,必须用氮气更换系统内的空气,并通过试验,仔细检查电极接线是否正确,地面电阻应大于 1MΩ
9. 电解槽运行时,严禁用导体材料制成的工具直接接触电解槽或其他电气设备。绝缘胶板应铺设在电解槽周围的地面上。
10. 对于重要操作参数的监控,应设置报警和停车联锁保护装置。操作人员应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11. 每小时分析一次氢气和氧气纯度,确保氢气纯度和氧气纯度不低于 99.5%,当氢气纯度小于98%时,应采取措施。如果处理不好,应立即停止运行,排除故障后,方可重新投入运行。
12. 氢气管道应架空敷设,不得铺设沟渠和埋地。氢气管道不得穿过无关的房间。最低点应设置排水装置,最高点应设置排水管,管口应设置阻火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