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中心供氧系统气体设备

2021-08-02 11:41:44 中心供氧系统 12

计量装置设置:

医用气体计量表应根据气体的种类、工作压力、温度和流量等条件选择。

医用气体计量表应安装在不燃或难燃结构上,便于巡视、检修的地方。

医用气体计量表应可瞬时、累计计量,宜具有数据传输功能。

 

减压装置设置:

对医用气体压力稳定要求高的用气点附近,宜就近设置压力稳定装置。

压力表精度不宜低于1.5级,其最大量程宜为最高工作压力的1.5倍~2倍。

医用气体减压装置应为包含安全阀的双路型式,每一路均应满足最大流量及安全泄放需要。 医用气体减压阀应采用经过脱脂处理的铜或不锈钢材质减压阀,并应符合国家标准《减压阀 一般要求》GB/T 12244-2006的有关规定。

医用气体安全阀应采用经过脱脂处理的铜或不锈钢材质的密闭性全启式安全阀,并应符合国家标准《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ZF001-2006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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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警装置设置:

各种医用气体供应源应设置监测报警系统,并符合报警装置和集中监测的相关规定。

除设置在医用气源设备上的就地报警外,每一个监测采样点均应有独立的报警显示,并应持续直至故障解除。

 每个报警器均应有明确的监测内容及监测区域的中文标识。

声响报警应无条件启动,距离1m处的声压级不应低于55dBA,并应有暂时静音功能。

报警器应具有报警指示灯故障测试功能及断电恢复自启动功能。报警传感器回路断路时应能报警。

压缩医用气体供气源压力超出允许压力上限和额定压力欠压15% 时,应启动超压、欠压报警;真空压力低于0.048MPa时应启动欠压报警。

生命支持区域应设置压缩医用气体工作压力超出额定压力±20% 时的超压、欠压报警以及真空系统压力低于0.037MPa时的欠压报警。

气源报警应安装在有24小时连续监控的区域。

气源报警及区域报警的供电电源应设置应急备用电源。

 

  

气体终端设置:

 医疗气体终端组件的安装高度距离地面应为900~1600mm,终端组件中心与侧墙或隔断的距离不应小于200mm。横排布置的终端组件,宜按相邻的中心距为80~150mm且等距离分布。

气体终端组件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医用气体终端组件设置表

部室

单元

氧气

真空

空气

主手术室

2

3

2

副手术室

2

2

1

骨科、神经科手术室

2

4

1

内窥镜、膀胱镜

1

3

1

麻醉室

1

1

1

恢复室、门诊手术室

2

2

1

分娩室

2

2

1

产后恢复

1

2

1

待产室、婴儿室、育婴室

1

1

1

新生儿重症监护、儿科重症监护

2

2

2

儿科病房

1

1


血管造影(DSA)

2

2

2

内窥镜检查、直线加速器、MRI室、CAT室

1

1

1

脑电图、心电图、肌电图、超声波

1

1


眼科、耳科、鼻科、喉科、牙科、口腔外科


1

1

ICU、CCU、抢救室、烧伤病房、心导管检查

2

2

2

外伤治疗室

1

2

1

普通病房、透析

1

1

1

治疗室、处置室、普通门诊

1

1


检查室、石膏室、消毒室

1

1


注:本表为常规的最少设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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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阀门设置:

医用气体管道系统应设置适当的阀门对相关区域实行隔离以便进行维护、测试和扩容。

 进入建筑物内的医用气体主管应设置总阀门。

每楼层靠近立管或主管处应设有主要分支阀门。

如安装区域阀门箱,则应满足紧急情况下操作阀门的需求,并安装在容易操作的位置。

 重要生命支持区域的每间手术室、麻醉室及每个重症监护区域外面的每种医用气体管道上应安装区域阀门。

工作压力大于0.1MPa的氧气管道,严禁采用闸阀。

 阀门通常应采用截止阀或球阀,在特殊情况下可使用其他型式的阀门。

医用气体供应主干管道上不得采用电动或气动阀门。大于DN25的医用氧气管道阀门不得采用快开阀门。

医用气体管道阀门应使用铜或不锈钢材质的等通径阀门,需要焊接连接的阀门两端应带有预制的连接用短管。

医用气体管道系统预留端应设置阀门并封堵管道末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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