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氧气管道工程:医用气体流量计
							2025-07-06 09:07:54
                                							 中心供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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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医用气体计量仪表
(1)医用气体计量仪表应根据医用气体的种类、工作压力、温度、流量和允许压力降低等条件进行选择。
(2)医用气体计量仪器应设置在不燃或不燃结构上,且易于检查和维护的地方,严禁安装在易燃、易爆、易腐蚀的位置,或者有放射性危险,潮湿和环境温度高于45℃,以及可能泄漏和滞留在医用气体的隐蔽部位。
(3)医用氧气源计量仪表应具有实时、累计计量功能,并应具有数据传输功能。
2.医疗气体系统集中监测和报警
(1)医疗气体系统集中监测和报警的内容,应当包括并符合规范要求。
(2)监控系统的电路和接口设计应具有高度的可靠性、通用性、兼容性和可扩展性。关键部件或设备应该是冗余的。
(3)监控系统软件应该设置系统本身的诊断和数据冗余功能。
(4)中央监测管理系统应能以与现场测量仪器相同的精度同步记录参数、设备状态等。每个子系统的连续运行。.
(5)集中监测管理系统应具有超限报警、事故报警、报警记录等功能,应具有系统或设备故障诊断功能。
(6)集中监控管理系统应能以不同的方式显示每个子系统的运行参数和设备状态的当前值和历史值,并能连续记录存储不少于一年的运行参数。中央监控管理系统应该兼具信息管理。(MIS)功能。
(7)监控和数据采集系统的主机应设置不间断电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