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供氧系统:医用气体工程对电气专业的要求
							2025-06-12 10:20:50
                                							 中心供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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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医疗空气供应源控制系统、监测与报警,应符合规定:每台压缩机应设置独立的电源开关及控制回路;
2.医疗空气供应源应设置应急备用电源。
3.独立设置的器械空气源应设置应急备用电源。
4.医用氧气汇流排应采用工厂制成品,并应符合规定:医用气体汇流排应使用安全低压电源。
5.医用氧气供应源、医用分子筛制氧机组供应源,必须设置应急备用电源。
6.医用真空汇的控制系统、监测与报警应符合规定:每台真空泵应设置独立的电源开关及控制回路;
7.医用真空汇应设置应急备用电源。
8.医用空气供应源、医用真空汇、医用分子筛制氧源,应设置独立的配电柜与电网连接。
9.氧化性医用气体储存间的电气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的有关规定。
10.医用气源站内管道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的有关规定进行接地,接地电阻应小于10Ω.
11.医用气源站、医用气体储存库的防雷,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有关规定。医用液氧贮罐站应设置防雷接地,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30Ω,
12.医疗房间内的医用气体管道应作等电位接地;医用气体的汇流排、切换装置、各减压出口、安全放散口和输送管道,均应作防静电接地;医用气体管道接地间距不应超过80m,且不应少于一处,室外埋地医用气体管道两端应有接地点;除采用等电位接地外宜为独立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Q。
13.医用供应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装置的外部电气部件不应采用带开关的电源插座,也不应安装能触及的主控开关或熔断器;
(2)装置上的等电位接地端子应通过导线单独连接到病房的辅助等电位接地端子上;
14.监测及数据采集系统的主机应设置不间断电源。
15.独立供电的传感器应设置应急备用电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