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供氧系统:医用汇流排供气源配置原则与选址要求
							2025-05-22 15:23:05
                                							 中心供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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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设备配置原则与要求
(1)医用氧气钢瓶汇流排供应源作为主气源时,医用氧气钢瓶宜设置数量相同的两组,并应能自动切换使用。
(2)医用氧气钢瓶汇流排气源的汇流排容量,应根据医疗卫生机构最大需氧量及操作人 员班次确定。
(3)医用氧焊接绝热气瓶汇流排供氧源的单个气瓶输氧量超过5m³/h 时,每组气瓶均应设置汽化器。
(4)医用氧焊接绝热气瓶汇流排供应源的气瓶宜设置为数量相同的两组,并应能自动切 换使用。每组医用氧焊接绝热气瓶应满足最大用氧流量,且不得少于2只。
(5)医用气体汇流排应采用工厂制成品。输送氧气含量超过23.5%的汇流排,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医用气体汇流排高、中压段应使用铜或铜合金材料。
——医用气体汇流排的高、中压段阀门不应采用快开阀门。
——医用气体汇流排应使用安全低压电源。
(6)各种医用气体汇流排在电力中断或控制电路故障时,应能持续供气。医用二氧化碳、 医用氧化亚氮气体供应源汇流排,不得出现气体供应结冰情况。
(7)氧气汇流排气瓶储存库的房间内宜设置氧气浓度报警装置。房间换气次数不应小于 8次/h, 或平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3次/h, 事故状况时不应小于12次/h。
(二)站房选址与主要布置原则
(1)汇流排站房不应设置在地下空间或半地下空间,汇流排间应防止阳光直射。
(2)汇流排间、空瓶间、实瓶间的地坪应平整、耐磨和防滑。
(3)输氧量超过60 m³/h 的氧气汇流排间宜布置成独立建筑物,当与其他建筑物毗连时, 其毗连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 h 的无门、窗、洞的隔墙与 该毗连建筑物隔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