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供氧系统:医用气体设备监测系统的维护管理要求

2025-04-08 15:14:18 中心供氧系统 16

(1)维护工作包括:

——值班人员应按需要对医用气体设备监测系统进行维护,并办理维护证明,作好相应 记录;

——医用气体设备监测系统的维护包括:系统故障后的应用软件重新安装、系统软硬件调试、根据运行需要对原有系统的功能恢复、数据及系统备份及系统版本的升级等;

——监测程序软件维护应设专人负责收集软件功能改进意见,并向软件开发人员反映,配 合软件开发人修改程序;

——监测程序修改之前应先进行备份,以防意外情况下的准确恢复;

——未经运行部门同意,不得将医用气体设备监测系统监测设备自动化设备停运,不得擅 自在设备上进行其他操作。

(2)维护人员应制定医用气体设备监测系统的定期校验、定期巡检、定期轮换和缺陷管理 制度,建立检验记录、巡检记录、缺陷处理记录,上述各项工作均应准确记录在相关的记录 簿上。

(3)维护人员应对医用气体设备监测系统进行定期巡检,巡检的项目和指标按国家规范 规定进行。

(4)维护人员应定期对设备程序进行备份存储。

(5)维护人员在医用气体设备监测系统进行维护工作步骤:

——必须先取得值班员的同意,履行相关安全工作步骤后,方可进行医用气体设备监测系 统维护工作;

——医用气体设备监测系统维护工作前做好监测程序和相关数据备份存储;

——医用气体设备监测系统维护工作不应影响监测系统的正常运行,若影响不可避免,则 应先通知运行人员,获得许可后才能进行;

——工作结束前应对修改部分功能进行测试,由值班人员验收后,方可结束医用气体设备 监测系统维护工作。

(6)新增监测设备需经监测设备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并记录后,方可投运。

(7)设备监测系统应制定相关的设备定检计划,根据相应制度的要求,对系统的各项功能 按计划开展定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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