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供氧系统:医用气体管道安装要求
1.使用前应对医用气体管道及附件进行外观检查,并满足以下要求:
(1)管道应无外观制造缺陷。所有管道端口的密封包装应完好,阀门、附件的包装应无损坏;
(2)管道应保持光滑、平直,无局部凹陷、碰伤、压扁等缺陷;
(3)高压气体、低温液体管道不得有划痕;
(4)所有管道及附件无锈蚀现象;
(5)阀门密封面应完整,无疤痕、毛刺等缺陷;法兰密封面应光滑光滑,无毛刺和径向沟槽;
(6)非金属垫片应保持质地柔韧,无老化和分层,表面无损伤和皱纹;
(7)未脱脂真空管道及组件必须明确区分。
2.所有医用气体管道和组件进入施工现场前应脱脂清洗。不锈钢管及组件应酸洗钝化、清洗、包装,符合本规范 5.1 节条规定的医用气体管道清洗标准。
3.医用气体管道切割加工应符合以下要求:
(1)医用气体管材下料时,应采用机械方法或等离子体切割,不得采用氧乙炔火焰切割和钻孔;
(2)管道切口应垂直于管轴,端面倾斜偏差不得大于管道外径 1%而不超过 1mm;切口表面应平整,无裂纹、毛刺、凸凹、缩口等缺陷;
(3)医用气体管道不得使用冲模扩孔;管道下料时禁止使用油脂或润滑剂。
4.医用气体管道坡口的加工应采用机械方法。坡口及其内外表面应清理干净,合格后应及时焊接。
5.医用气体管道现场弯曲加工应符合以下要求:
(1)现场弯曲处理应在冷状态下采用机械方法,不得采用加热方法。管道应用弯管器弯曲;
(2)高压管弯曲半径不小于管外径 5 其余管道弯曲半径不得小于管道外径 3 倍。
6.弯管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无裂纹、皱纹、分层等缺陷;
(2)对于高压管道,弯管任何截面的最大外径与最小外径差不得超过弯管前外径 5%;对于中低压管道,弯管任何截面的最大外径和最小外径差不应超过弯管的前外径 8%;
7.高压管道在装配过程中可以稍微弯曲,但必须保证焊接处不受力。如果焊接处受力可以弯曲,弯曲后的压力试验应重点检查焊接处的情况。
8.根据《工业金属管道施工验收规范》,8管道成分的预制应为GB 50235 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