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供氧系统:医用真空源设备配置原则与要求
(一)医用真空系统的配置原则
医用真空汇应当遵循以下规定:
——独立传染病科的医疗真空系统应单独设置。
——在实验室使用真空汇与医疗用真空汇时,应在真空罐与实验室的总集合管之间安装独立的阀门和真空污物收集罐。
——医用真空汇在发生单一故障时,应能够持续运行。
(二)医用真空机组的组成要求
医用真空机组应由真空泵、真空罐、止回阀等部件组成,并需遵循以下要求:
——真空泵应为同一类型。
——医用真空系统应配备备用真空泵,以确保在主泵出现故障时,其余泵仍能满足设计所需的最大流量。
——真空机组应该安装防止回流的装置。
(三)医疗用真空灭菌的要求
——医用真空系统应配备细菌过滤器或采取其他灭菌消毒措施。当使用细菌过滤器时,需要遵循以下规定:
——过滤精度应在0.01μm至0.2μm之间,效果达到99.995%。
——应该安装备用细菌过滤器,每组细菌过滤器都应能够满足设计的流量要求。
——在医用气体的细菌过滤器处,应实施滤芯性能监测措施。
——医用气体系统的规划、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南
(四)医疗用真空机组的排气要求
医用真空机组的排气应遵循以下规定:
——当多台真空泵共用排气管时,必须对每台真空泵的排气进行隔离处理。
——排气管的出口应采用耐腐蚀材料,并且需要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排气管道的最低位置应设置排污口。
——真空泵的排气需符合医院环境卫生标准,排气口应标示有害气体警告。
——排气口应设置在室外,且不应与医用空气进气口处于同一高度。此外,排气口与建筑物的门窗及其他开口之间的距离应不少于3米。
——排气口释放的气体不应受到季风、周围建筑物、地形等因素的干扰,排放出的气体不得影响其他人的工作或生活区域。
(五)医用真空汇配套设备的布局原则
——医用真空系统的设备、管道连接、阀门及其配件的安装应遵循以下规定:
——每台真空泵、真空罐和过滤器之间必须安装阀门或止回装置,真空罐还应配备备用装置或旁通管。
—— 真空罐应安装排污阀,在进气口之前应设有真空除污罐,并需符合以下要求:
——医用真空除污罐的设计压力应设定为100 kPa。该除污罐应配备液位指示器,并能够通过简便的操作方式排出内部积存的液体。
——医用真空除污罐的容量必须符合系统的排污需求。
——真空泵与进气管和排气管的连接应使用柔性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