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中心供氧系统气体计量器

2020-12-14 15:54:52 admin 16

医用气体计量


7.2.1  集中供应的医用气体系统,应视医院需求在确有必要时设置计量仪表。

7.2.2  医用气体计量表应根据医用气体的种类、工作压力、温度、流量和允许压力降等条件选择。

7.2.3  医用气体计量表应安装在不燃或难燃结构上,便于巡视、检修的地方。禁止安装在下列场所:

  (1)  有可能因泄漏而滞留医用气体的隐蔽场所;

  (2)  潮湿及环境温度高于45℃的地方;

  (3)  堆放易燃易爆、易腐蚀或有放射性物质等危险的地方。

7.2.4  医用氧气源计量表应可瞬时、累计计量,宜具有数据传输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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