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环东海域医院医用空气集中供应系统

2021-08-27 11:01:46 中心供氧系统 17

医用空气集中供应系统:包含压缩空气设备、本系统所有阀门箱、管道、气体终端组件等组成。

1.3.1、设 计参数及规范要求

a.空压机最大工作压力:≥0.8MPa

 b.最大供气量:全院医用空气压力峰值流量为≥203.3m3/h;

c.空气终端流量:≤60L/min

 d.系统泄漏率:≤0.2%

▲e.医疗空气品质符合GB50751-2012《医用气体工程规范》表3.0.1医疗空气的品质要求。(。GB50751-2012《医用气体工程规范》表3.0.1

山东中心供氧系统,沂通医疗器械,手术室净化系统

1.3.2、设备 选用及参数要求

压缩空气设备包括空气压缩机组(含无油涡旋式压缩机、控制柜、无热吸附干燥机、储气罐、压缩空气过滤器)、储气罐、分气缸等组成。

1.3.2.1、空气压缩机组

1.3.2.1.1、无油涡旋空压机:4台,三用一备

主要技术参数

a.为保障空气质量,且设备安全可靠经济,选用无油涡旋空气压缩机(提供彩页等相关材料证明);

b. 获得ISO Class 0无油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盖章);

c. 配置IE3高效电机(提供彩页说明);

d. 排气量(单台):≥67.8Nm3/h;

e. 最大工作压力:≥0.8Mpa;

f. 电机功率(单台):≥11KW,380V,50Hz;

g. 多机头压缩模块复合控制,自动控制各模块的启停,交替运行和互补运行,实现无人自动最优化运行;

h. 噪音:≤60dB;

i. 冷却方式:风冷;

1.3.2.1.2、无热吸附干燥机:2台,医用空气经过吸附式干燥机处理后,各项指标符合图纸设 计要求及GB50751《规范》医用空气的相关要求。

其主要技术参数:

a. 处理量:≥2Nm3/min;

b. 工作压力:≥0.8Mpa;

c. 常压露点:≤-23.1℃;(本项目医疗空气与器械空气共用压缩机组,其空气含水量应符合《规范》表3.0.1有关器械空气的规定);

d. 供应源应设置备用空气干燥机,备用空气干燥机应能满足系统设 计流量。

e. 当常压露点>-20℃应启动报警

1.3.2.1.3、控制柜:1台,控制柜设置智能控制器,独立控制自动切换开关电路。一台电控柜控制4台空压机,具有以下功能:

a. 独立控制4台空压机自动切换开关电路,保证每台空压机自动逐台投入运行;

b. 每台应设置独立的电源开关及控制回路,保证在单一故障状态时,不影响正常供气;

c. 采用压力传感器采集压缩空气的压力,精度不低于2.0%;

d. 当1台工作,在设定的时间内满足不了流量时,自动控制逐台投入运行,当2台全部投入运行时报警;

e. 机组中的每台压缩机应能自动逐台投入运行,断电恢复后压缩机应能向动启动;

f. 机组的控制面板应显示每台压缩机的运行状态,机组内应有每台压缩机运行时间指示;

压力超出允许压力上限和额定压力欠压 15% 时,应启动超、欠压报警;

▲g. 控制柜对每台压缩机应设置独立的电源开关及控制回路,在单一故障状态时,能连续工作。

1.3.2.1.4、储气罐:1只,有效容积≥0.75m3,材质:碳钢

1.3.2.1.5、压缩空气过滤器:2只,额定处理量≥68m3/h

1.3.2.2、储气罐:2只,有效容积≥2.0m3,材质:碳钢

▲1.3.2.3、空气减压装置:在单一故障状态时,应能连续工作。

▲1.3.2.4、医用空气细菌过滤器:4台,为了避免空气受到细菌污染,设置至少4台医用空气细菌过

滤器,三用一备,工作压力≥0.8MPa,空气处理量≥67.8Nm3/h,有机微生物≤10CFU/m3。(提供第三方具有

CMA或CNAS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同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具有CMA或CNAS资质的证书,或者检测

报告具有CMA或CNAS标志。)

1.3.2.5、分气缸:1套,一进九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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