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环东海域医院医用气体系统技术要求

2021-08-25 10:40:44 中心供氧系统 6

◆1.1、医用中心供氧系统(本项目核心产品)

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包含液氧站(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应急备用氧气汇流排、本系统所有阀门箱、管道、各用气点设备等组成,

1.1.1、设 计参数及规范要求

a. 全院氧气峰值流量≥134.5m3/h;

b. 供氧站气源压力:0.4~ 0.5MPa;

c. 普通终端流量:≥10L/min,手术室和麻醉诱导终端流量:≥100L/min;

d. 终端压力:≥0.32MPa;

e. 每层(每区)必须设置氧气控制阀;

f. 系统小时泄漏率:≤0.2%;

g. 氧气最远端压力损耗:≤10%;

h. 氧气管道气体流速:≤10m/s;

i. 氧气管道需可靠接地,接地电阻<10欧姆;

j. 最大和最小使用流量工况下供氧压力误差:≤0.02MPa;

k. 系统运行方式:连续运行;

l. 氧气终端:必须满足一致性和唯一性,即本项目的所有氧气终端必须一致、通用和可互换,而与不同种气体气体终端保证不可互换,每种终端插座和所包含的专用气体识别口也应具有不可互换性。

1.1.2、设备 选用及参数要求:

1.1.2.1医用氧气汇流排:

a. 医用氧气汇流排:一套,10+10自动切换汇流排。管材采用脱脂紫铜管。

b. 汇流排高压减压阀应有防结冰措施,在断电情况下仍能正常供气,保证用气安全;

▲c. 汇流排在电力中断或控制电路故障时,应能保证连续供气。(提供药监部门等行政主管部门或第三方具有医疗器械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设备检测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以证明其设备的安全性,原件备查)

▲d. 汇流排在单个易损件故障时,应能保证连续供气。(提供药监部门等行政主管部门或第三方具有医疗器械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设备检测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以证明其设备的安全性,原件备查)

▲e. 当一组气瓶气压力降至0.4MPa~1.0MPa时,应能通过压力控制自动切换,切换到另一组气瓶应能继续供气,切换时供气不得间断。(提供药监部门等行政主管部门或第三方具有医疗器械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设备检测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以证明其设备的安全性,原件备查)

 f. 过滤器芯的滤孔直径≤25μm。

▲1.1.2.2、医用氧气细菌过滤器:2台,为了避免氧气受到细菌污染,设置至少2台医用氧气细菌过滤器,一用一备,额定处理量≥3000L/min,有机微生物≤10CFU/m3。


山东中心供氧系统,沂通医疗器械,手术室净化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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