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供氧系统供氧管道管材与管件要求
医用气体管道与附件
5.1 管材与管件
5.1.1 医用气体管材应为无缝铜管或无缝不锈钢管道。
所有医用压缩气体管材宜使用无缝铜管。一氧化氮废气排放系统应使用不锈钢管道材料。
5.1.2 医用气体无缝铜管材料与规格应符合《医用气体和真空用无缝铜管》YS/T 650 标准。
5.1.3 医用气体无缝不锈钢管应符合《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GB/T 14976标准。
(1) 材质应达到或高于0Cr18Ni9(等效于SUS 304或之上),组织状态应是奥氏体;
(2) 规格应符合《无缝钢管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T 17395标准;
(3) 不锈钢管壁厚应经强度与寿命计算确定,且最小公称壁厚不应小于表5.1.3规定。
医用气体无缝不锈钢管最小公称壁厚 (mm) 表5.1.3
公称直径DN | 8-10 | 15-25 | 32-50 | 65-125 | 150-200 |
管材最小公称壁厚 | 1.5 | 2.0 | 2.5 | 3.0 | 3.5 |
5.1.4 医用气体系统用铜管件应符合《铜管接头 第一部分:钎焊式管件》GB/T 11618.1标准规定;不锈钢管件应符合《钢制对焊无缝管件》GB/T 12459标准规定。
5.1.5 所有医用压缩气体管材及附件均应严格脱脂。
医用真空管材宜脱脂处理。医用气体管材脱脂应满足以下要求:
(1) 无缝铜管、铜管件脱脂标准与方法应符合《医用气体和真空用无缝铜管》YS/T 650 标准;
(2) 无缝不锈钢管、管件洁净度应达到内表面碳的残留量不超过20mg/m2,无毒性残留;
(3) 管材应在交货前完成脱脂清洗工序,并进行密封包装标识。
5.1.6 医用气体管材应具有明确的标记,应包含制造商名称或注册商标、保证能溯源的产品类型、规格、批次号或生产日期。
5.1.7 医用气体管道成品弯头半径不应小于管道外径,机械弯管或煨弯弯头半径不应小于管道外径的3-5倍。
5.1.8 医用氧气管道禁止使用折皱弯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