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工程规划设计要求

2021-02-19 17:23:59 admin 19

(一)医用气体系统的总体规划及要求

     (1)医用气体系统的总体规划,应根据医院建设总体规划对各科室的使用功能,临床要身及建设投资,综合运用建筑、医疗、电子、特种设备等技术,以规范化、标准化、集成化、模块化方式实现,构成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运行管理与维护方便的现代化医疗系统。

     (2)集中供应与管理的医用气体系统被称为生命支持系统,因其使用安全方便、整洁、无噪音等优点被医院广泛应用。医用气体系统的规划建设成为现代化医院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和分支。

     (3)医用气体系统规划建设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中新建、改建或扩建项目中的医用气体工程。

     (4)医用气体系统主要以医用氧气、医用真空、医疗空气三种医用气体系统为主,用于所有医疗单元;其他医用气体系统如氧化亚氮系统、氮气系统/器械空气系统、二氧化碳系统、氦气系统等,仅在手术室、介人治疗室、大型实验室等科室使用,应用比较局限,设备相对集中,医用气体用量相对较少,通常采用钢瓶汇流排的方式就近供应;牙科空气系统和牙科专用真空系统仅供牙科使用,不属于生命支持系统。

     (5)医用气体系统由医用气体源与汇、管道、阀门、分配器、供应末端设施及监测报警装构成。其典型流程图如图 3-1 所示。


(二)医用气体系统规划建设目标和原则

        医用气体系统的规划建设应以保证建设质量、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运行与管理维护方便为目标,与医疗卫生机构的自身需求相结合,保持系统的统一性与完整性。

山东中心供氧系统,沂通医疗器械,手术室净化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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