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供氧站施工安装要求
医用气源站安装
Ⅰ 医用压缩空气站安装及调试
10.3.1 空气压缩机及其附属设备的安装应依据设备商提供的说明及安装要求进行,并遵守《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5第二章的规定。
10.3.2 压缩空气站内所有气体连接管道均应经脱脂处理,符合医用气体管材洁净度要求。
10.3.3 压缩空气站内管道应分段吹扫干净方可接入各附属设备。
10.3.4 应有独立的配电柜与电网连接。
10.3.5 压缩空气站内管道应按《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进行接地,接地电阻应小于10Ω。
10.3.6 压缩空气站内应分段按本规范第10.2.23条规定进行压力试验并合格。
10.3.7 压缩空气站内管道应按本规范第10.2.24-10.2.25条的规定进行泄漏性试验。
10.3.8 空气压缩机及附属设备应按设备说明书的指导进行试运转。
Ⅱ 医用真空站安装及调试
10.3.9 真空泵及其附属设备的安装应依据设备商提供的说明及安装要求进行,并遵守《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5有关章节的规定。
10.3.10 真空泵安装的纵向水平偏差不应大于0.1/1000,横向水平偏差不应大于0.2/1000。
10.3.11 液环式真空泵应注水清洗泵腔,直至放水孔放出清洁水为止。
10.3.12 有联轴器的真空泵应进行手工盘车检查,电机和泵的转动应轻便灵活、无异常声音。
10.3.13 应检查真空管路及阀门等附件,保证管路等通径;真空泵排气管道应尽量短直,管道口径无局部减小。
10.3.14 真空电磁阀安装前应先通电试验,并在运动部位涂润滑防锈油膏。
10.3.15 应有独立的配电柜与电网连接。
10.3.16 真空站内管道接地符合本规范第10.3.5条规定。
10.3.17 真空站内管道应分段按本规范第10.2.23条规定进行压力试验并合格。
10.3.18 真空站内管道应按本规范第10.2.24-10.2.25条的规定进行泄漏性试验。
10.3.19 真空泵及附属设备应按设备说明书的指导进行试运转。
Ⅲ 医用液氧贮罐站安装及调试
10.3.20 立式医用液氧贮罐罐体倾斜度应小于1/1000。
10.3.21 医用液氧贮罐应使用地脚螺栓固定在基础上,不得采用焊接固定。
10.3.22 医用液氧贮罐、蒸发器与医用液氧管道的法兰联接,应使用医用液氧贮罐商提供的低温密封垫,必须采用铜或奥氏体不锈钢连接螺栓,常温预紧后在低温下再拧紧。
10.3.23 在医用液氧贮罐周围7米范围内的所有导线、电缆应设置金属套管,不应裸露。
10.3.24 医用液氧贮罐站应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规定采取防雷接地装置。
10.3.25 医用液氧供应源的管道系统应按本规范第10.2.23条规定进行压力试验。
10.3.26 医用液氧供应源管道系统应按本规范第10.2.24-10.2.25条的规定进行泄漏性试验。
10.3.27 首次加注医用液氧前,应按设备说明书使用无油干燥的氮气对医用液氧贮罐吹扫,并进行置换和预冷。
10.3.28 医用液氧贮罐初次加注完毕后,应缓慢调压并实施48小时现场监控。
Ⅳ 医用分子筛(PSA)制氧站安装及调试
10.3.29 空气压缩机、氧气压缩机的安装应按《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5及本规范10.3节Ⅰ进行。
10.3.30 按医用分子筛(PSA)制氧机说明书安装附属设备。
10.3.31 PSA制氧机电源及电控柜测试应符合本规范10.3.4-10.3.5条的要求。
10.3.32 PSA制氧机管道系统应按本规范第10.2.23条规定进行压力试验。
10.3.33 PSA制氧机管道系统应按本规范第10.2.24-10.2.25条的规定进行泄漏性试验。
10.3.34 PSA制氧站内管道接地应按《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进行接地,接地电阻应小于10Ω。
10.3.35 按医用分子筛(PSA)制氧机说明书进行空压机调试与整个装置联合试运转。
Ⅴ 医用气体汇流排间安装及调试
10.3.36 医用气体管道穿越汇流排间墙壁时应加设套管,管道与套管的间隙应用难燃材料填充。
10.3.37 汇流排管道及安全放散管道应按《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进行接地,接地电阻应小于10Ω。
10.3.38 汇流排管道系统应按本规范第10.2.24-10.2.25条的规定进行泄漏性试验。
10.3.39 应按设备说明书进行汇流排减压、切换、报警等装置的功能测试。
10.3.40 焊接绝热气瓶汇流排气源还应进行配套的汽化器性能测试。